分类目录归档:审判指导

20130830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解答

1.租赁房屋未取得产权证,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答:除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租赁合同无效情形外,一般不应仅以租赁房屋未取得产权证而认定租赁合同无效。房屋权属证书虽系权利人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但未取得产权证并不意味着“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房屋的行为无效。 阅读全文

20140430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关于“醉驾”犯罪审判中若干问题的解答

浙法刑三〔2014〕1号

近段时间以来,各地法院就“醉驾”犯罪审判中涉及的若干问题,向我院请示或征询意见。我庭结合前期调研的情况,对所提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征询了省人民检察院相关业务处的意见,现归纳如下,作为统一解答,供各级人民法院审判此类案件时参考: 阅读全文

20131231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及全省各监狱、各看守所:
现将《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分别及时报告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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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6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宁波市建设金融生态示范区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细则》

为切实优化我市金融生态的司法环境,维护区域金融安全,促进地区金融业健康发展,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就我市建设金融生态示范区工作目标制定本细则。 阅读全文

20140704永嘉县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机构开展诉讼保全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创新审判管理体制,践行司法为民,充分发挥诉讼保全制度的功效,切实解决当事人提供诉讼保全担保困难的实际问题,规范担保机构在诉讼保全过程中的信用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当事人申请错误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不良后果,更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上级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审判实践,制定本办法。 阅读全文

20161229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移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丽人社〔2016〕2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
为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4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3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4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00号)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3〕14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查处移送衔接工作,特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移送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阅读全文

20110303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文件形成时间鉴定的意见》

浙高法鉴〔2011〕5号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部门:

最近,不少法院报来要求对文件检验中文件形成时间(包括印章形成时间等)鉴定进行审核,因本处现已无文检技术人员,故无法开展此类审核工作,请你们按照最高法院行装局《关于对外委托文件制成时间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法司[2008]12号)要求自行把关。 阅读全文

20140805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庭审记录录音录像改革的试行意见》

本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宁波海事法院:

为推进司法公开,提高庭审效率,确保庭审记录客观、全面、真实,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省法院确定部分试点单位,试行以庭审录音录像、框架记录及庭后誊录取代传统庭审书面记录。现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庭审记录录音录像改革的试行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请各中级人民法院于8月11日前确定2家试点基层法院及本院若干试点业务庭,并将试点单位名单报送我院办公室。 阅读全文

20150423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事诉讼鉴定相关工作若干问题的纪要意见》

为更好地贯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事诉讼鉴定相关工作若干问题的纪要》,进一步规范宁波市两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的鉴定工作,结合宁波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