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事法院、审判指导 20140519宁波海事法院、宁波市律师协会《关于建立海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2014年5月19日 投稿邮箱pelu@qq.com 发表回复 热度1,927 ℃ 为进一步规范海事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共同塑造良好职业形象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升司法公信力,宁波海事法院与宁波市律师协会就双方建立良性互动工作机制联合达成如下实施意见: 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