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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9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移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丽人社〔2016〕2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
为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4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3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4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00号)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3〕14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查处移送衔接工作,特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移送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阅读全文

20160704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规范》

浙律协〔2016〕19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规范》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义乌市律师协会:

《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规范》已经省律协九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请各市律协将本通知转发到各律师事务所,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律协。

浙江省律师协会

2016年7月4日 阅读全文

20151200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盗窃刑事案件的办理,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就办理此类案件相关问题制定本意见。 阅读全文

20150703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环节口供审查工作指引》

高检诉〔2015〕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未检处,军事检察院刑事检察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诉处: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认真总结多年来公诉实践经验,在深入推进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的同时,研究制定了《公诉环节口供审查工作指引》,这对于完善证据审查方式,强化对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的客观性验证,引导公诉人员全面、准确审查、判断、运用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现将该《指引》转发你们,供参考借鉴。各级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第五次公诉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证据审查方式,充分发挥审前过滤功能,确保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

                             2015年7月3日 阅读全文

20150123邱富民:青年律师如何利用工作软件提升核心竞争力

编者按:本期为2014年11月28日邱富民律师(微信号:jason2820)律师在苏州青年律师论坛上的演讲实录,邱富民律师对计算机软件应用与法律服务跨界结合有着突出见解。演讲中,邱律结合团队工作实际,向与会同仁推荐了提升工作效率的7款软件,并详细介绍了Excel、mindjet和印象笔记的适用环境,对提升律师核心竞争力,提升团队协作能力有着积极地借鉴意义。(感谢邱富民律师授权本站发布,转载事宜请与演讲者本人联系。) 阅读全文

20140805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庭审记录录音录像改革的试行意见》

本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宁波海事法院:

为推进司法公开,提高庭审效率,确保庭审记录客观、全面、真实,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省法院确定部分试点单位,试行以庭审录音录像、框架记录及庭后誊录取代传统庭审书面记录。现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庭审记录录音录像改革的试行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请各中级人民法院于8月11日前确定2家试点基层法院及本院若干试点业务庭,并将试点单位名单报送我院办公室。 阅读全文

20120911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死刑案件客观性证据审查工作指引(试行)》

(2012年9月4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通过,2012年9月11日印发,浙检诉二〔2012〕4号)

为引导以客观性证据为核心的死刑案件审查模式改革工作积极稳妥、依法有序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精神,结合审查起诉工作实践,制定本指引。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