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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9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移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丽人社〔2016〕2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
为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4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3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4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00号)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3〕14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查处移送衔接工作,特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移送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阅读全文

20160601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印发《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浙高法办〔2016〕40号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

现将《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工作规程(试行)》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实践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司法鉴定处、民二庭。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 阅读全文

20160517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邀请省外破产案件管理人社会中介机构备案履职的通告》

浙高法鉴〔2016〕2号

为适应我省企业破产审判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和本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浙高法〔2013〕38号)、《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工作规程(试行)》(浙高法办〔2016〕40号)第九条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向省外法院编制的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内的社会中介机构发出备案履职的邀请,并就以下事项通告如下: 阅读全文

20151117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非诉行政审查和执行若干问题解答(三)》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

《非诉行政审查和执行若干问题解答(三)》已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07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供审查执行中参考。如今后最高院、省高院对相关问题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市中院行政非诉审查庭联系。联系人谭星光,联系电话 87848123。 阅读全文

20151106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甬中法〔2015〕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现将《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阅读全文

20151023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官尊重律师的若干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官尊重律师的若干意见》已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第1003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基层法院、各部门结合实际工作,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阅读全文

20120911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死刑案件客观性证据审查工作指引(试行)》

(2012年9月4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通过,2012年9月11日印发,浙检诉二〔2012〕4号)

为引导以客观性证据为核心的死刑案件审查模式改革工作积极稳妥、依法有序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精神,结合审查起诉工作实践,制定本指引。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