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归档:裁判文书

20151207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执行立案时不应要求申请执行人提交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的通知》

浙高法办【2015】82号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立案时,核实裁判文书是否生效的义务在于执行法院。并且,现行法律、司法解释没有明文规定申请执行人负有提交生效证明的义务。这也是省高院《关于出具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的规定(试行)》(浙高法[2011]253号)第一条和《关于适用<关于出具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的规定(试行)>相关问题的通知》(浙高法[2011]345号)第一条的基本精神。因此,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级法院受理执行案件不应要求申请执行人提交裁判文书生效证明。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5年12月7日

20150128浙江省高院审判监督庭《关于审理刑事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现将《关于审理刑事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本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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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3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官尊重律师的若干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官尊重律师的若干意见》已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第1003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基层法院、各部门结合实际工作,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阅读全文

20150128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关于审理刑事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现将《关于审理刑事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本庭。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