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归档:裁执分离

20151117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非诉行政审查和执行若干问题解答(三)》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

《非诉行政审查和执行若干问题解答(三)》已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07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供审查执行中参考。如今后最高院、省高院对相关问题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市中院行政非诉审查庭联系。联系人谭星光,联系电话 87848123。 阅读全文

20140116浙江高院印发《关于推进和规范全省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的纪要(试行)》的通知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和规范全省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的纪要(试行)》已于2013年12月31日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504次会议通过。现将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我院行政审判第二庭。 阅读全文

20130718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非诉行政审查和执行若干问题解答》

一、受理

1.城乡规划类案件中恢复原状等申请内容是否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

城乡规划领域中,城管部门作出的“恢复原状”等行政处罚能否申请法院执行?有观点认为,《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中规定城管部门仅有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的执行权,对“改正”或“恢复原状”等为内容的行政处罚决定,如对“破墙开店”、“挖地下室”等违法建设行为的处罚,则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