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1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营改增后司法处置不动产过户问题的会议纪要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温州市国家税务局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营改增后司法处置不动产过户问题的会议纪要
为解决司法处置不动产过程中,被执行人(特指债务人企业,下同)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其无法联系或拒不配合导致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从而无法过户的问题,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国家税务局、温州市地方税务局、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结合温州地方实际情况,就执行程序中司法处置被执行人不动产所涉税费征缴及过户问题进行了沟通和研讨并达成共识,现纪要如下: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