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归档:司法解释

20160509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衔接若干问题的纪要

(2016年5月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633次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企业破产法、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推进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以下简称执破衔接)工作,在总结司法经验基础上,就相关问题纪要如下: 阅读全文

20160501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细化参照标准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714元/年,167.49元/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1125元/年,80.94元/日。(日赔偿额不是按全年数额÷365天计算,而是根据劳社部发【2008】)3号文件中的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按每年12个月算。但为了缩小城乡差别,再由于城市居民享受双休日及节假日,我国农村居民无双休日及节假日,故计算建休天数时,城市居民应扣除休息天数;农村居民建休天数按实计算,不应扣除休息天数。计算时可采用以下公式:城市居民的误工费=119.76元/日×实际建休天数;农村居民的误工费=80.94元/日×实际建休天数.[1] 阅读全文

20151207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执行立案时不应要求申请执行人提交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的通知》

浙高法办【2015】82号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立案时,核实裁判文书是否生效的义务在于执行法院。并且,现行法律、司法解释没有明文规定申请执行人负有提交生效证明的义务。这也是省高院《关于出具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的规定(试行)》(浙高法[2011]253号)第一条和《关于适用<关于出具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的规定(试行)>相关问题的通知》(浙高法[2011]345号)第一条的基本精神。因此,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级法院受理执行案件不应要求申请执行人提交裁判文书生效证明。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5年12月7日

20151229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关于审理建筑领域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为加强建筑领域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现将我们调研中收集到的有关问题梳理汇总解答如下,供审理案件时参考。 阅读全文

20151200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盗窃刑事案件的办理,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就办理此类案件相关问题制定本意见。 阅读全文

20150128浙江省高院审判监督庭《关于审理刑事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现将《关于审理刑事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本庭。
阅读全文

20151117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非诉行政审查和执行若干问题解答(三)》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

《非诉行政审查和执行若干问题解答(三)》已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07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供审查执行中参考。如今后最高院、省高院对相关问题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市中院行政非诉审查庭联系。联系人谭星光,联系电话 87848123。 阅读全文

20151119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四)》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已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第1007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该《解答》印发给你们,供审判中参考。各地在审判实践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民五庭。

如《解答》中所涉问题与新颁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或上级法院指导意见不一致,以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或上级法院指导意见为准。 阅读全文

20150806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国家赔偿工作若干问题的解答(一)》

浙高法办〔2015〕48号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宁波海事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现将《关于当前国家赔偿工作若干问题的解答(一)》印发给你们。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省高院赔偿委员会。 阅读全文

20150128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关于审理刑事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现将《关于审理刑事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本庭。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