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高法〔2013〕37号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宁波海事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为服务金融改革大局,引导民间融资阳光化和规范化,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我院制定了《关于服务金融改革大局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民二庭。 阅读全文
浙高法〔2013〕37号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宁波海事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为服务金融改革大局,引导民间融资阳光化和规范化,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我院制定了《关于服务金融改革大局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民二庭。 阅读全文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
现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此系内部文件,请勿外传。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