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05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庭审记录录音录像改革的试行意见》

本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宁波海事法院:

为推进司法公开,提高庭审效率,确保庭审记录客观、全面、真实,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省法院确定部分试点单位,试行以庭审录音录像、框架记录及庭后誊录取代传统庭审书面记录。现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庭审记录录音录像改革的试行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请各中级人民法院于8月11日前确定2家试点基层法院及本院若干试点业务庭,并将试点单位名单报送我院办公室。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