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院、审判指导 20131125宁波中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适用社会观护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2014年7月1日 投稿邮箱pelu@qq.com 发表回复 热度4,878 ℃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关于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适用社会观护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已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第923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实践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告知本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阅读全文 → 页码: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