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0浙江高院关于为“三改一拆”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转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三改一拆”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浙委办发〔201358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省直属有关单位党委(党组):

  经省委领导同志同意,现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三改一拆”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推进“三改一拆”行动是省委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为“三改一拆”工作提供司法保障,是依法有序推进“三改一拆”工作的重要措施。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法治意识,正确认识司法保障对推进“三改一拆”工作的作用,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联系,及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裁执分离”配套机制,明确列入“裁执分离”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具体组织实施机关,落实案件风险防控和维护稳定责任,为司法机关开展执行等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各级人民法院要围绕大局,工作前移,能动司法,公正司法,依法保障“三改一拆”工作有序推进。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把推进“三改一拆”工作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2013年8月20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三改一拆”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依法保障“三改一拆”工作有序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认识、明确思路,依法保障“三改一拆”工作有序推进

 

1.深化认识,服务大局。推进“三改一拆”行动是我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决策,是加快新型城市化、改善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建设美丽浙江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强城乡规划建设、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三改一拆”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切实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主动性。

 

2.明确思路,依法保障。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法院指导、注重协调化解、加强良性互动的总体思路,主动为“三改一拆”前期工作提供法律指导,依法审查执行涉“三改一拆”案件,注重通过协调手段实质化解涉“三改一拆”纠纷,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价值导向功能。上级人民法院要切实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下级人民法院审查执行涉“三改一拆”案件存在的各种问题;下级人民法院要主动向上级人民法院汇报,取得上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支持,增强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工作协同性。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依法保障“三改一拆”工作顺利推进。

 

3.统筹兼顾,保护权益。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执行涉“三改一拆”案件中,要切实兼顾“三改一拆”工作整体推进与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关系,不能因为少数当事人无理诉求影响“三改一拆”工作的推进,进而损害公共利益,同时也要监监督纠正“三改一拆”中的违法行政行为,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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