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07浙法公开网开通仪式——暨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新闻发布会

7月7日上午,随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宣布,“浙法公开网”正式上线开通。多家媒体记者现场登陆“互联网办案平台”,进入网络法庭参与庭审,还通过手机扫描网页上公布的二维码,订阅微网站、微信服务。这是全国首个省、市、县三级法院一体化公开、一站式服务的司法公开网站,浙江高院整合各法院现有司法公开平台的功能,丰富信息发布手段,打造浙江法院阳光透明便捷高效的“网上司法社区”,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全面、更加便捷、更加符合时代需求的司法公开服务。

 

项目化管理、清单式实施推进司法公开

 

近年来,浙江法院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的要求,主动公开信息提高司法透明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周到便捷的司法服务。

浙江高院研究室主任魏新璋介绍,为使司法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精细化、常态化的轨道,浙江法院将阳光司法工作的重点、难点,转化为加强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完善一站式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门户网站、建设12368司法服务热线、规范裁判文书上互联网公布、完善执行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和完善网络司法拍卖、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实行诉讼费收结退的智能化透明化管理等9大具体项目,统一规划,重点推进。

在推进中,浙江高院采取清单式实施办法,制定阳光司法指标体系清单、审判执行流程信息节点清单、文书公开清单、问题清单,一张张清单梳理,实现实质性公开,不断增强阳光司法的便捷性、互动性、亲民性。

截至目前,浙江法院开通了覆盖全省三级法院直至基层人民法庭的四级专网,建成了动态更新、开放共享的全省法院数据中心和全面覆盖、集中监管的数字法庭统一管理平台,开发了100多个应用系统,构建了网络全互联、业务广覆盖、数据大集中、资源共享用的法院信息化体系。全省三级法院全部实现网上办案,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及案卷归档、移送等工作流程环节全部纳入了全省统一的管理系统,各个办案节点的相关信息得以实时录入,每日定时经由中级法院的数据分中心汇集到省高院数据中心,实现了对各级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全面、动态和实时监控,实现了与公安、检察、民政、金融、工商、国土等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省高院数据中心现已汇总800万个案件全部办案流程的40亿项信息点,100万余件案件庭审录音录像资料和所有已归档案卷的电子卷宗。这些数据和资料,既为加强内部的审判管理,更为促进对外司法公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使浙江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走在了全国法院的前列。以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为例,截止6月30日,全省法院累计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120万余份,其中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34万份,位居全国法院之首。

 

信息量大、覆盖面广、独具特色的专业化网站

随着司法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特别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信息量和信息获得渠道的要求越来越高,司法公开平台建设的重要性日趋突出。全省各级法院公开信息主要依托各法院“一院一网”自身的门户网站,由于信息平台分散,容易造成发布工作重复劳动、效率低、标准不一、随意性强,信息资源各自割裂难以形成信息优势,增加了公众查询信息的难度,影响公开效果、公开水平和工作推动。

为此,省高院整合各法院现有司法公开平台的功能,打造浙江法院阳光透明便捷高效的的“网上司法社区”——“浙法公开网”。

浙江高院审判管理处处长姚海涛说,浙法公开网的建设,坚持以“立足司法服务、推进司法公开”为宗旨,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的要求,力争打造一个信息量大、覆盖面广、独具特色的专业性网站,成为浙江法院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不仅方便公众快捷查询信息,又最大限度地减少审判人员工作负担,还可避免各级法院重复建设,节约资源,促进司法公开工作的协调均衡发展。

为增强网站的亲和力和吸引力,“浙法公开网”风格简约避免传统政务网站第一屏信息量过大使人无从下手的缺陷。网站支持多种浏览器,最大程度地保证网站的易用性,为访问者带来良好的浏览体验。与传统的法院门户网站相比,浙法公开网最大的特色,在于它是一个全景式展示浙江省各级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专业性网站,将全省法院应公开之司法事项“一网打尽”,全部置于阳光之下。

针对当前法院司法信息公开多平台运行影响公开效果的问题,浙法公开网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司法信息公开的集约化管理,利用互联网技术把全省法院全部连接起来,配合后台完善的审判管理系统、数字法庭管理平台、裁判文书库、数据中心等技术功能,为法官、当事人、律师和社会公众,打造一个各方参与积极参与、良性互动的开放平台。

借助互联网和公有云技术,浙法公开网搭建了集预约立案、公告送达、庭审调解、案件听证等功能于一体的互联网办案平台,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只需通过智能手机、家庭电脑等不同设备,即可远程参与诉讼,过程信息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实现案件审理的实时互动和审判流程公开的“零时差”,避免“选择性公开”。

 

信息公开与诉讼服务并重

浙江公开网大体分为信息公开和诉讼服务二大块内容。

信息公开是浙法公开网的重点,分为审判流程司法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

从立案到审判,当事人迫切希望知道法院如何回应,法院对于材料的审查到了哪个程度,诉讼的流程走到了哪一步。审判流程如果不透明,容易导致当事人和律师不必要的焦虑和进程的拖延。为此,“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设有“开庭公告”、“听证公告”、“送达公告”、“诉讼案件信息查询”、“减刑假释”、“庭审直播”、“司法文件”、“互联网办案平台”、“特色公开服务”、“社会中介机构”等10个子栏目,当事人或社会公众可查询相关信息,进入网络法庭参与庭审,手机客户端也已上线。自6月1日起,全省法院受理的减刑、假释案件在立案、裁定前公示及开庭公告、庭审录像、裁判文书一律予以上网公开,以保障减刑假释案件全程在阳光下审理。

裁判文书是记载人民法院审理过程和裁判结果的法律文书,是体现诉讼活动结果的最终结晶,也是法制教育的鲜活材料。裁判文书具有数量庞大、种类复杂等特点,通过互联网公开,不但可以极大地方便公众查询、获取,也可为当事人选择律师提供参考,同时还有利于强化广大法官的责任心,产生倒逼作用,提升法官司法能力。为此,浙江高院开发了裁判文书制作、智能纠错、自动隐名和上网公开的管理平台。承办法官只要点点鼠标,系统会自动对文书中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号码、住址等敏感信息进行“隐名”处理,并自动导入“上网文书库”,再由专人统一从系统导出上传到浙法公开网。如不上网的,则需要说明“不上网原因”。为方便公众查阅,网站提供了便捷的检索手段,可按照案件类型、审理法院、案号、审理日期和关键字进行检索,检索一百万条记录只需0.2秒,并提供PDF格式下载服务。

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下设有“执行指南”、“执行案件信息查询”、“曝光台”、“执行举报”、“执行惩戒”、“执行拍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7个子栏目,全面公开所有执行案件的每一个节点、步骤和执行措施,当事人可根据执行案号和当事人条件查询了解涉案执行的进度,包括案件基本信息、当事人信息、执行组织信息、财产调查信息、执行措施信息、送达信息、执行异议、委托执行信息等45项信息,查看了解全省法院在淘宝网上进行网上公开司法拍卖的实况。

据了解,针对传统司法拍卖存在的佣金过高、透明度低、容易形成潜规则利益链等弊端,2012年6月,浙江高院联合淘宝网首创公开、透明、零佣金的司法网拍,目前全省已有103家法院先后进行了网拍,完成拍卖6159余件,拍卖标的物种类包括车辆、机器设备、住宅、厂房、商业用房、土地、公司股权、银行股权,以及工业原材料、废旧物资等涉讼资产,成交率达91.88%,成交拍品的平均溢价率为48.62%,总成交额119亿元,并实现零佣金,共计为当事人省下佣金2.6亿元。

在便民服务上,浙法公开网还设置了“法院概况”、“实时数据”等栏目,可实时了解全省105家法院的基本情况、部门职能、审判委员会委员名单、法院工作报告、统计数据、法院地址、来院地图和联系方式等。

通过“诉讼常识”、“常用文书”和“诉讼工具”栏目,公众对到法院打官司有关的诉讼流程、诉讼材料及诉讼费用计算等一目了然,还有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各类常用文书模板可下载使用。

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进入“网上立案”栏目,可向法院提交立案诉讼材料,实现快速立案,避免因不熟悉法院业务的来回奔波,减轻当事人诉累。为方便全省律师事务所律师使用网上立案系统,浙法公开网还将全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信息导入系统,为每一位律师创建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律师通过互联网进行批量提交立案诉讼材料。信访人可通过“网上信访”系统提交信访诉求,预约信访法官和领导。

为进一步拓展便民诉讼渠道,全省各级法院还统一开通了集诉讼热线、网络在线、短信与微信等多元服务于一体的法院12368综合性诉讼便民服务平台,以案件信息查询、信访信息查询、接受投诉举报、接受意见建议、联系法官和提供诉讼咨询六大职能为基础开展服务工作。同时,当案件进入审判或执行状态后,12368短信平台会在流程各个节点,自动向当事人发送出庭通知书、送达回证、受理通知书、告知合议庭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领取裁判文书通知书、执行进展情况等。

省高院还在支付宝开通了在线支付功能,方便当事人通过支付宝交纳诉讼费。当事人收到法院送达的诉讼费交款通知书后,只需用移动终端“扫一扫”通知书上的二维码,就会自动关注“浙江法院12368”服务窗,并可直接在手机上查看案件案号、当事人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诉讼费缴纳专属账户、开户银行、诉讼费金额、收款单位、费用类型等信息。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点击交费即可完成诉讼费用的交纳。该服务窗还附有诉讼费交纳标准、费用计算、如何申请减免缓等内容,方便当事人诉讼交费。下一步,服务窗还将通过消息推送方式主动向当事人推送案件办理进度、诉讼权利义务提醒等信息。

 


 

 

 一体化公开  一站式服务  智能化应用

打造浙江法院阳光透明便捷高效的“网上司法社区”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处处长  姚海涛

(2014年7月7日)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

“浙法公开网”(www.zjsfgkw.cn)经过精心筹备和试运行,今天正式上线开通了。这是全国首个省、市、县三级法院一体化公开、一站式服务的司法公开网站,是浙江高院运用互联网思维和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司法公开手段,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便利社会公众查询,不断完善民意沟通服务的又一重大举措。

司法权是重要的国家权力。推进司法公开,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也是司法自信的表现。近年来,在省高院的大力推动下,全省各级法院以真诚坦率的姿态,相继推出了庭审观摩、新闻发布会、法院开放日、院庭领导与网民对话、裁判文书上网、“阳光司法指数”测评等多种司法公开方式,特别是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司法公开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取得了重要进展和良好的社会效果。目前,浙江法院开通了覆盖全省三级法院直至基层人民法庭的四级专网,建成了动态更新、开放共享的全省法院数据中心和全面覆盖、集中监管的数字法庭统一管理平台,开发了100多个应用系统,构建了网络全互联、业务广覆盖、数据大集中、资源共享用的法院信息化体系。2008年起,全省三级法院全部实现网上办案,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及案卷归档、移送等工作流程环节全部纳入了全省统一的管理系统,各个办案节点的相关信息得以实时录入,每日定时汇集到省高院数据中心,实现了对各级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全面、动态和实时监控,实现了与公安、检察、民政、金融、工商、国土等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省高院数据中心现已汇总800万个案件全部办案流程的40亿项信息点,100万余件案件庭审录音录像资料和所有已归档案卷的电子卷宗。这些数据和资料,既为加强内部的审判管理,更为促进对外司法公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使浙江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走在了全国法院的前列。以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为例,截至2014年6月30日,全省法院累计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120万余篇,其中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35万篇,位居全国法院之首,占全国法院上网文书总量的1/5。

随着司法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特别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信息量和信息获得渠道的要求越来越高,司法公开平台建设的重要性日趋突出。在此之前,全省各级法院公开信息主要依托自身的门户网站。但由于“一院一网”,信息平台分散,容易造成发布工作重复劳动、效率不高、标准不一、随意性强,信息资源各自割裂难以形成信息优势,增加了公众查询信息的难度,影响公开效果、公开水平和工作推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从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中国的高度,对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立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并选择部分法院开展试点工作。为深入贯彻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提升司法公开服务水平,省高院党组决定,打造浙江法院阳光透明便捷高效的“网上司法社区”——“浙法公开网”。

一、浙法公开网的主要特色

浙法公开网坚持以“一体化公开、一站式服务”为主旨,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的要求,最大限度汇聚全省法院司法信息资源,整合各法院现有司法公开平台的功能,汇成大数据,融入云技术,丰富信息发布手段,着力形成“建设集约化、资源共享化、公开标准化、服务规范化、体验便捷化”的覆盖全省法院的“网上司法社区”,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全面、更加便捷、更加符合时代需求的司法公开服务。网站主要有以下5个特色:

一是风格简约。为增强网站的亲和力和吸引力,浙法公开网在页面设计上突出简约、明快、清新的风格,排版和布局注重公众的人性化体验,同时辅之以合理的栏目分类和用户指引,避免传统政务网站第一屏信息量过大使人无从下手的缺陷。网站支持多种浏览器,最大程度地保证网站的易用性,为访问者带来良好的浏览体验。

二是内容专业。相比以发布新闻类、工作动态类信息为主的传统法院门户网站,浙法公开网最大的特色,在于它是一个全景式提供浙江全省法院司法公开信息服务的专业性网站。无论网站栏目设置,还是内容的安排,都紧紧围绕司法公开主题,以信息公开和诉讼服务为主线,将全省法院应公开之司法事项“一网打尽”,全部置于阳光之下,同时强调为诉讼当事人和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查得到信息,寻得到帮助,看得到过程,等得到结果。

三是管理集约。浙法公开网从“资源整合”、“信息管理”与“标准化”等三个核心点着手,利用互联网技术把全省法院全部连接起来,配合后台完善的审判管理系统、数字法庭管理平台、裁判文书库、数据中心等技术功能,实现了全省法院司法信息集中公开、网上服务集中提供、数据资源集中共享。省高院数据中心统一、自动向浙法公开网安全输送司法公开信息,确保了信息的客观准确、规范统一,防止选择性公开。地方法院网站只需提供链接即可,既方便公众和当事人查询,又最大限度地减少审判人员的工作负担,还可避免各级法院重复建设,节约资源,促进司法公开工作的协调均衡发展。

四是服务全面。浙法公开网坚持“需求导向,便民务实”的理念,顺应公众对司法公开的新需求和互联网技术变革的大趋势,整合了各类司法信息资源,集成了微博、微信、语音、短信、视频等各种司法公开渠道,司法特色更加鲜明,公开内容更加丰富,服务功能更加突出。网站设置了“法院概况”、“法院公告”、“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诉讼指南”、“庭审现场”、“在线服务”、“统计数据”等9个一级栏目,“预约立案”、“12368服务”、“诉讼工具”等66个二级栏目。网站提供了全文检索、在线咨询、视频播放等工具,尽量兼顾不同群体的查询习惯和信息获取便利性。浙法公开网还同步运行了移动微网站,支持手机、ipad等移动平台终端和浏览器,实现随时、随地、随身访问。

五是方式创新。浙法公开网借助互联网和公有云技术,搭建了集预约立案、公告送达、庭审调解、案件听证等功能于一体的互联网办案平台,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只需通过智能手机、家庭电脑等不同设备,即可远程参与诉讼,过程信息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实现案件审理的实时互动和审判流程公开的“零时差”,避免“选择性公开”,在全国具有开创性意义。

二、浙法公开网的基本功能

主要包含信息公开和诉讼服务二大板块。

(一)统一平台,一体化公开

案件怎么审、应该是什么程序;案件的审理结果怎么样、裁判理由是什么;判决能不能执行、怎么执行,这些既是人民群众在打官司过程中最关心的三个关键环节,也是制约和影响司法公正的三个关键节点。浙法公开网致力于打造全省法院一体化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为当事人和公众提供全方位、多元化、高效率的信息公开服务,促进法官、当事人、律师和社会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1、审判流程公开平台。从立案到审判,当事人迫切希望知道法院如何回应,法院对于材料的审查到了哪个程度,诉讼的流程走到了哪一步。审判流程如果不透明,容易导致当事人和律师不必要的焦虑和进程的拖延。“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设有“开庭公告”、“听证公告”、“送达公告”、“诉讼案件信息查询”、“减刑假释”、“庭审直播”、“司法文件”、“互联网办案平台”、“特色公开服务”、“社会中介机构”等10个子栏目,使审判环节全部透明化,打消当事人对法院审判环节的疑虑。

“开庭公告”、“听证公告”、“送达公告”3个栏目,方便当事人或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全省法院相关案件的开庭、听证、送达信息。

“诉讼案件信息查询”栏目,提供案件办理进展查询服务,当事人只需凭立案时法院提供的密码,就可查询到相关案件的各类信息,包括:(1)当事人名称、案号、案由、立案日期等立案信息;(2)合议庭组成人员或独任法官的姓名、书记员的姓名;(3)送达、管辖异议处理、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情况;(4)开庭时间、审理期限、审限变更、诉讼程序变更等43项审判流程节点信息。案件办理进度在审判信息系统中实时更新,及时交互到浙法公开网,无论案件走到哪个节点,当事人和律师都可即时知悉诉讼进展情况。手机客户端也已上线,当事人能够通过移动终端便捷地了解诉讼进展。

“减刑假释”栏目,旨在让减刑假释案审理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确保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公开、规范方面,浙江高院一直十分重视,制定了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相关制度,明确了公开开庭审理范围、审理程序、合议庭评议等具体操作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浙法公开网专门开辟了减刑假释信息公开栏目,自2014年6月1日起,全省法院受理的减刑、假释案件的立案公示、开庭公告、相关庭审录像、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开,以保障减刑假释案件全程在阳光下审理。

“庭审直播”栏目。“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是一句著名的法律谚语。“庭审直播”正是以这种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为促进庭审公开,目前浙江法院1783个审判用法庭已全部建成数字化法庭,还在全省90个看守所建成了92个远程视频提讯室,实现所有开庭案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让公正“可定格”、“可再现”、“可复制”。“庭审直播”栏目设置了相关法院的案件庭审直播链接,社会公众足不出户就可以选择观看案件庭审。下一步,栏目还将设置庭审直播频道。

“司法文件”栏目。司法文件是法院和相关司法机关内部参照、用于统一裁判尺度的审判指导性文件,包括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意见、批复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司法文件”栏目将及时公布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浙江省法院制定的审判业务文件,实现重大司法政策变化实时跟踪,为司法参与者提供参考。

“互联网办案平台”。伴随着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云计算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应用能力的提升突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为网上调解、网上庭审创造了条件,使当事人在异地利用电脑或智能手机参与法院诉讼活动成为现实。互联网办案平台可为那些事实简单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如物业、交通事故赔偿、网购纠纷等案件,提供快速、便捷的审理方式。经诉讼当事人双方同意,法官可组织进行网络视频庭审或调解,当事人无论是使用电脑、平板还是智能手机,只需登录法院互联网办案平台,即可进入网络法庭参与庭审,整个庭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在一些侨眷集中的地区,当地法院可通过互联网办案平台,实现远程跨国审理涉侨案件。

“特色公开服务”栏目。推出了一些法院根据自身工作特点,以审判流程公开为主导的庭审旁听预约、网上阅卷预约、网上调解等诉讼服务。

2、裁判文书公开平台。裁判文书是记载人民法院审理过程和裁判结果的法律文书,是审判活动的最终结果。裁判文书具有数量庞大、种类复杂等特点,通过互联网公开,不但方便公众查询、获取,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预期,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也有助于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同时还有利于强化广大法官的责任心,倒逼法官提升司法能力。为规范全省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省高院制定了《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实施细则》,规定2007年以来全省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除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等6种情形外,要实现全部上网。独任法官或者合议庭认为裁判文书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及理由,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院领导审定。

为维护当事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在裁判文书公布前,法院需对当事人的身份证号码、个人住址、银行账号等信息进行技术处理,防止被不当利用。省高院开发了裁判文书制作、智能纠错、自动隐名和上网公开的管理平台。承办法官只要点点鼠标,系统会自动对文书中的当事人的敏感信息进行“隐名”处理,并自动导入“上网文书库”,再由专人统一从系统导出上传到浙法公开网。为方便公众查阅,网站提供了便捷的检索手段,可按照案件类型、审理法院、案号、审理日期和关键字进行检索,并提供PDF格式下载服务。网站采用了全新的检索技术,检索一百万条记录只需0.2秒。

3、执行信息公开平台。该平台下设有“执行指南”、“执行案件信息查询”、“曝光台”、“执行举报”、“执行惩戒”、“执行拍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7个子栏目,全面公开所有执行案件的每一个节点、步骤和执行措施。除了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等个别案件外,所有执行案件的财产查询、控制、处分、程序流转等基本情况都在网上即时公开,方便当事人及时了解人民法院为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所采取的执行措施,争取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充分发挥执行公开的防腐功能。

“执行指南”栏目,告诉公众哪些法律文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向哪个法院提出申请、应提供哪些材料等等。

“执行案件信息查询”栏目,当事人凭密码可查询完整、准确的执行案件进展信息,包含:(1)执行立案信息;(2)执行人员信息;(3)执行程序变更信息;(4)执行措施信息;(5)执行财产处置信息;(6)执行裁决信息;(7)执行结案信息;(8)执行款项分配信息;(9)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终结执行信息等,共计45项执行信息。我们还着力建设“点对点”网上协助执行财产机制,与银行、公安、检察、国土、工商、民政、机场等部门建立了“点对点”信息共享平台。

“曝光台”栏目,对全省法院立案后三个月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及程序终结案件的被执行人(含法人、个人、其他组织)的失信信息进行曝光。同时,累计向省信用中心提供了未履行生效裁判的失信单位和个人信息150万余条,使“老赖”被执行人在融资、投资、经营、高消费、注册新公司、获得荣誉等方面,受到全方位的限制或禁止,促进信用浙江体系的完善。

此外,还提供了全国法院范围内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执行惩戒”栏目,公布了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限制招投标的“老赖”被执行人的信息。

“执行拍卖”栏目,提供查看了解全省法院所有执行拍卖的信息,以及在淘宝网上进行网上公开司法拍卖的实况。网络司法拍卖是浙江法院推出的执行拍卖改革创新举措。针对传统司法拍卖佣金过高、透明度低、容易形成潜规则利益链等弊端,2012年6月起省高院联合淘宝网首创公开、透明、零佣金的司法网拍。网络司法拍卖的探索被主流媒体认为是“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有机统一的司法改革措施”,中央政法委刊发简报予以推广。

需要说明的是,司法公开不是盲目公开,应当依法、有序、有度,严格遵循司法规律。我们在公开的范围尺度把握上,根据审判、执行工作的特点,严格甄别,科学界定公开与不公开、依职权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对公众公开和对当事人公开的信息范围。例如,执行信息公开的时机和节点,就与审判流程公开有所区别,避免不当公开影响执行效果。在司法公开中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如三大平台虽然以互动交流为特点,但这种交流不是无原则的有问必答、有来必往,而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公众和当事人的合理要求、有益建议予以回答,不得随意对时事、个案进行点评,不得发表不当言论。同时,注重把握好推进司法公开与加强权利保护的关系。如,裁判文书涉及公民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但它毕竟是公共产品,承载着司法公正、统一法律适用、开展法制教育等功能,人民法院在决定裁判文书是否应当上网、对当事人是否应当做隐名处理时,把是否有利于实现公平正义作为最终的把握标准。因此,除一些特定案件外,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保留了当事人的真实姓名或者名称,以更好地保障公众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后,如果当事人申请撤回的,应向案件承办法院提出,并履行一定的审核程序后,报省高院裁判文书上网管理机构统一处理。从审判实践来看,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也有助于促进当事人矛盾纠纷的化解,有的当事人就因为听说判决后裁判文书要上网公开而选择了调解或撤诉。

(二)在线办事,一站式服务

为方便当事人打官司,浙法公开网提供了流程化、菜单式的诉讼服务指南。

“法院概况”栏目,设置了全省105家法院的简介、管辖范围、内设部门及其职能、法官信息、法院地址、交通图示、联系方式以及历年工作报告、阶段性统计数据等。

“诉讼常识”、“常用文书”和“诉讼工具”栏目,清楚地告知该怎么打官司、怎么写各种诉讼文书、需要注意哪些诉讼风险等等,还人性化地提供了各类常用文书模板的下载功能和省高院专门开发的诉讼费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劳动争议计算等12个实用计算工具。

“网上立案”栏目,是为当事人通过网络向法院提交立案诉讼材料,实现快速立案的一种新途径。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可通过网上立案系统提交起诉或申请执行的相关立案材料,以便立案法官进行网上预审,并可通过网上留言、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沟通,避免当事人因材料补正来回奔波。浙法公开网还将全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信息导入系统,为每一位律师创建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律师可通过互联网进行批量提交立案诉讼材料。通过网上立案预审后,凭相关预约凭证即可到立案窗口进行优先立案。

“网上信访”功能,信访人可通过该系统提交信访诉求,预约信访法官和领导,既减轻当事人路途来回奔波的诉累,也可提高立案信访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为进一步拓展便民诉讼服务渠道,全省法院统一开通了集诉讼热线、网络在线、短信与微信等多元服务于一体的法院12368综合性诉讼便民服务平台。今年5月,全省法院统一开设了12368司法服务热线,实行“一号对外、分级部署、各院联动、限时办理”,全省107个坐席员已全部到位,可提供诉讼咨询、案件查询、信访投诉、联系法官等服务,8小时在岗期间将以即时通讯的方式解答公众在打官司方面遇到的疑难问题,认真办理每一条投诉意见。当案件进入审判或执行阶段后,12368短信平台会在流程各个节点,自动向当事人发送出庭通知书、送达回证、受理通知书、告知合议庭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领取裁判文书通知书、执行进展情况等信息。

省高院还在支付宝开通了在线支付功能,方便当事人通过支付宝交纳诉讼费。当事人收到法院送达的诉讼费交款通知书后,只需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扫一扫”通知书上的二维码,就会自动关注“浙江法院12368”服务窗,并可直接在手机上查看案件案号、当事人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诉讼费缴纳专属账户、开户银行、诉讼费金额、收款单位、费用类型等信息。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点击交费即可完成诉讼费用的交纳。该服务窗除提供费用交纳功能外,还附有诉讼费交纳标准、费用计算、如何申请减免缓等内容。下一步,服务窗还将通过消息推送方式主动向当事人推送案件办理进度、诉讼权利义务提醒等信息。

“实时数据”栏目,向公众实时公布每日各时段全省各地法院收案、结案的情况,以及当前全省收案数量居前五位的案件案由,方便公众了解浙江法院执法办案的进展。

此外,浙法公开网还提供微网站、微信和微博服务,其中微信公众帐号“之江天平”中还整合了各类案件的公开信息,真正把浙法公开网放入口袋、带进家门、拉进朋友圈。

网站专门设有在线咨询、投诉举报等栏目,可与法官进行互动,也可对法官办案是否规范、是否拖延、是否公正等进行网上评价,以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各位记者,浙法公开网的开通上线,充分显示了浙江法院坚持阳光司法、推进司法公开的信心和决心,标志着浙江法院在新媒体应用上又迈上一个新台阶。推进司法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将进一步推进浙法公开网的建设和应用,开门办网,不断探索创新,优化服务功能,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全面、更加便捷、更加符合时代需求的司法公开服务,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真诚欢迎记者朋友们予以监督支持,共同见证浙江司法公正、民主、自信和担当精神,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传递正能量、最强音。

谢谢大家!

 


 

 

九个项目 四张清单

浙江法院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魏新璋

(2014年7月7日)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

非常感谢大家出席今天的。下面,我就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工作的相关情况作一通报。

各位记者、朋友: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推进审判公开”的部署和最高法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意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去年12月30日出台了《关于打造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全面深化阳光司法的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采取切实措施,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使浙江法院的阳光司法工作,在多年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得到全面深化,提档升级,逐步走上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精细化、常态化的轨道,更加注重实质性公开,更好地体现了司法公开的整体性、便利性、互动性、亲民性。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行项目化管理,突出重点,攻克难点,促使阳光司法提档升级

将阳光司法工作的重点、难点,转化为一个个具体项目,统一规划,重点推进。主要包括九大项目:

项目一:加强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坚持科技支撑,创新驱动,注重信息技术与司法公开的融合。近五年来,省高院已研制开发审判执行管理系统、司法政务管理系统、网站系统、数字法庭统一管理平台系统、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管理系统等5大类、104个信息化应用系统,今年重点推进数字法庭高清升级改造,建设远程视频接访、监狱数字法庭,执行记录仪,诉讼费收结退一卡通等,既服务法官办案,也方便群众诉讼办事。

项目二:完善一站式便民诉讼服务中心。进一步推动全省法院立案接待大厅规范化建设,完善省级示范文明窗口考评办法,整合现有功能,增加科技含量,对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案件分流、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事项实行一站式、一条龙便民服务,把立案接待大厅打造成设施齐全、功能全面、作风优良、管理精细、服务周到的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

项目三:建设标准化门户网站。信息化时代、大数据时代,门户网站是司法公开的第一平台。在全省法院基本实现“一院一网”基础上,针对各家网站各行其是、检索不便等问题,今年5月20日,省高院制定了《关于规范全省法院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和运营管理的意见》,对全省法院网站进行了统一规划,要求各网站一般应设置法院概况、诉讼指南、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司法统计数据、审判保障、新闻中心等8个“必备栏目”,同时允许各地法院根据各自工作特色和亮点,添加一些“个性化栏目”。

项目四:建设12368司法服务热线。去年省高院向省通信管理局申请开通了浙江法院12368热线号码,并试点运行了短信服务平台,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按照 “一号对外、分级部署、总分结合、各院联动”的原则,在全省三级法院部署开通了12368司法服务热线,并制定了《12368司法服务热线工作细则》,满足社会公众实时、远程、便捷获取司法信息的需要。嘉兴中院等结合实际在本辖区建立了统一热线平台。        

项目五:规范裁判文书上互联网公布。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结合浙江法院实际,今年4月17日,省高院出台了《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实施细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布,对不公开的实行严格的反向审批制度。并开发了裁判文书管理应用软件,使文书制作、排版、校对、匿名处理、上网等功能实现一体化、自动化。截至6月底,全省法院累计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120余万篇,其中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34余万篇,占公布文书总数的20%,居全国法院之首。

项目六:完善执行信息公开机制。积极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征信体系对接,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最大程度挤压利用执行权寻租的空间。2012年以来,浙江高级法院大力推进“点对点”网上协助执行查控系统建设,目前已与公安、检察、工商、房产、国土、税务、民政、机场等10余个部门和行业,建立了信息共享平台,布起社会信用体系的大网,使不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者寸步难行。例如通过银行查控系统,已累计查询被执行人存款207万人次,查到金额2939亿元,促使22万件案件得以执结。省高院还与省信用中心联建共享公共联合征信平台,累计发布未履行生效裁判失信信息150万余条,使被执行人在融资、投资、高消费等方面受到全方位限制,有力促进了信用浙江体系的建设。

项目七:加强和完善网络司法拍卖。实行网络拍卖优先原则,杜绝传统拍卖中的串标围标和暗箱操作等潜规则,并实行月通报制度。自2012年6月浙江法院在全国率先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以来,全省已有103家法院先后进行了网拍,完成拍卖6159余件,拍卖标的物种类包括车辆、机器设备、住宅、厂房、商业用房、土地、公司股权、银行股权,以及工业原材料、废旧物资等涉讼资产,成交率达91.88%,成交拍品的平均溢价率为48.62%,总成交额119亿元,并实现零佣金,共计为当事人省下佣金2.6亿元。

项目八: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今年全省法院将完成2000年以来所有案卷的电子扫描加工,并将电子卷宗上传至浙江法院电子档案系统,实现三级法院远程电子阅卷,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查阅和有关单位使用案卷提供便利。

项目九:实行诉讼费收、结、退的智能化、透明化管理。为加大财务公开力度,同时方便当事人交费及退费,省高院积极协调财税、银行等部门,着手开发案款管理软件,推动诉讼费信息化管理,实现诉讼费收、结、退一卡通,提供即时对账、到帐查询等多渠道服务。

二、实行清单式实施,确保司法公开依法、有序、有度、有效推进

为使阳光司法的各个项目落到实处、建成建好、务实管用,采取清单式方法实施。主要包括四张清单:

一是阳光司法指标体系清单。2012年底,浙江省高院联合浙江大学共同研制了《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体系》,以现行法律法规、最高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等为依据,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次分明”的思路,对依法应当公开、可以公开、能够公开的司法事项,列出了113个指标点,明确了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工作机制7项一级指标、26项二级指标、80个测评点,内容涵盖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各个流程环节。2013年4月,省高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委托协议,委托其作为中立第三方对全省法院实施阳光司法的现状开展为期三年的独立测评。全省法院高度重视测评结果的运用,针对测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即查即改。今年,省高院对阳光司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调整、优化指标体系,促进司法公开累进发展。今年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体系已调整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审务公开4个一级指标、26个二级指标、159个测评点,并加大了实质性公开的评估权重。去年12月9日在最高法院召开的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新闻发会上,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肯定这一做法具有首创性质和示范价值,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李培林评价其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的具体实践。

二是审判执行流程信息节点清单。对审判执行流程中的所有信息节点,进行了全面梳理、优化和整合,列出节点信息清单,并制作信息录入操作指南,配备系统操作示意图,易学易用,尽量不让办案法官增加工作负担,又方便当事人和公众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取司法信息。

三是文书公开清单。全面梳理出各类裁判文书248种,对其中反映案件实体审理结果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要求一律上互联网公布;对其中涉及诉讼权利义务和重大程序事项的通知书、告知书,要求一律及时送达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做到“该公开的公开,该告知的告知”。

四是问题清单。把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要求、期盼和司法需求作为深化阳光司法的导向,从群众反映最直接、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着手、着力,将群众关心的问题导向自身问题,通过不断解决问题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今年一季度,省高院领导带领专门调研组,通过走访、座谈的方式,听取全省各地法院对阳光司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梳理、整合各类问题40项;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2013年度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测评报告”,整理出典型问题34项。对上述问题,以表格的形式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间表,使阳光司法工作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断推进。

三、注重实质性公开,不断增强阳光司法的便捷性、互动性、亲民性

一是大力推进庭审公开。依法应当公开开庭审理的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切实保护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提高诉辩、举证质证的充分性和透明度;尽力满足公民的旁听需求,各法院均设置同步视频室,有的法院还利用广场LED电子显示屏,同步直播庭审,以满足不能进入庭审现场的公民旁听,并选择部分典型案件开展电视、网络直播、录播,让公正看得见、听得清;全省1783个审判用法庭全部建成数字法庭,对庭审案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实现“每庭必录”,使公正可定格、可复制、可再现,累计保存录音录像资料达102万份。在全省90个看守所建立了92个远程视频室,使简易刑案的远程提讯、审理十分便捷、安全。省高院已连续六年邀请境内外媒体机构列席知识产权审判会议。

二是强化裁判文书公开。对裁判文书的制作实行当简则简、该繁则繁,重在能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看得明白,信服裁判。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尝试要素式、令状式的简式文书改革,既减轻法官负担,也让当事人看得懂、看得明白;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则进一步强化裁判文书说理,清晰展示采信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过程和理由,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明白裁判形成的逻辑轨迹和法官内心确信的依据,增强裁判公信力,同时,发挥裁判文书对社会主体行为的规范、指引作用。

三是加强民意沟通。各地法院通过在法院办公场所和网站设置意见信箱、公布投诉电话、发送告知书等,多渠道收集意见建议,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形式多样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增强活动内容的针对性,提升实质效果。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共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200多次,累计达3000余次。完善新闻发布制度,除配备新闻发言人外,一些法院还设立了网络新闻发言人。2010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召开新闻发布会800多次。今年省高院建立了至少每月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制度,使新闻发布常态化

多年来,通过持续不断地推进阳光司法,浙江法院的审判质效不断提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2013年全省法院共结案100余万件,同比上升11.3%,一线办案法官年人均结案达185件,是全国平均数的2.3倍;上诉率为6.3%,二审改判发回率为7.8%,生效裁判息诉率为99.2%,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位居全国法院前列。

阳光司法工作的探索与实践,使我们深刻地体会到:一是阳光司法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更不能搞形式、走过场、一阵风,必须一以贯之地强力推进,要敢于担当,更要善做善成。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从2009年部署实施阳光司法工程以来,每年都把它作为重点工作来抓。2010年组织申报最高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并落实相关要求,2011年制定阳光司法实施标准并对全省法院开展循环检查,2012年研制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体系,去年和今年、明年连续三年委托第三方开展指数测评,一步一个脚印,实现了累进发展、提档升级。二是司法公开必须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目标,充分展示司法自信,做到依法应当公开、能够公开、可以公开的全部公开,依法履行好司法公开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公开透明地审理案件,充分发挥司法对社会行为的引导、示范、评价和规制功能,传递正能量,激发人民群众自觉守法、向善向美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司法公开必须以问题为导向。要针对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质疑、司法公信力不高的关键问题,分析原因,应因施策。发现问题、找准问题是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前提。四是司法公开必须坚持改革创新。首先是要制度创新,用制度规范、促进司法公开工作的持续推进、升级。其次要实现理念创新,这是根本性的,并且理念的创新远比制度创新难。第三,必须紧跟时代发展步伐,走信息化、智能化的路子,依靠科技支撑,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运用网络等新兴媒体,不断扩大司法公开的覆盖面、渗透力和影响力。

各位记者、朋友们,阳光司法只有起点,没有止境,站在新的起点,我们将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和最高法院的要求,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扎实工作,开拓进取,让浙江的司法阳光更加灿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勇担使命,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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