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10浙江高院执行局执行中处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有关问题的解答
浙高法执〔2012〕2号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现将《执行中处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有关问题的解答》印发给你们。本《解答》下发后受理和正在执行的案件,可参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浙高法执〔2012〕2号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现将《执行中处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有关问题的解答》印发给你们。本《解答》下发后受理和正在执行的案件,可参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为依法妥善审理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以下简称调控政策)影响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等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意见。 阅读全文
浙检发侦监字〔2016〕1号
印发《关于办理部分生产、销售伪劣食品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农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
现将《关于办理部分生产、销售伪劣食品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 阅读全文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和有关司法解释,以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浙江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阅读全文
浙高法〔2017〕12号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醉驾”入刑以来,我省各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十分重视,积极、稳妥地处理了大批“醉驾”犯罪案件。2012年9月7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办理“醉驾”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对规范执法标准、统一裁判尺度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为了更加稳妥地惩治“醉驾”犯罪,维护公共安全,落实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省委政法委于2016年组织了调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在调研基础上又多次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形成了新的会议纪要。现将该纪要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分别及时向各自上级机关报告。 阅读全文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为加强建筑领域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现将我们调研中收集到的有关问题梳理汇总解答如下,供审理案件时参考。 阅读全文
浙高法〔2017〕92号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
近年来,随着我省城乡一体化发展和统一户籍登记制度的改革,各地法院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如何适用相关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即在此类纠纷中仍然沿用城乡“二元化”的赔偿标准还是统一适用城镇标准等问题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和做法,部分中基层法院出台了与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不完全相符的规定或意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省司法裁量标准的统一和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综合改革的推进。为统一全省法院的司法裁判尺度,并兼顾我省城乡一体化发展和统一户籍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在遵循现行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前提下,依法合理扩大城镇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经我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下发我院制定的《关于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中适用城镇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裁量的指导意见(试行)》。 阅读全文
浙高法[2011]198号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当前办理集资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二) 阅读全文
浙高法(2017)71号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结合我省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