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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6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为我市构建良好金融生态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十项措施》

为强化金融审判执行工作,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优化我市金融环境,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司法服务保障我市构建良好金融生态十项措施: 阅读全文

20170117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办理“醉驾”案件的会议纪要》的通知

浙高法〔2017〕12号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醉驾”入刑以来,我省各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十分重视,积极、稳妥地处理了大批“醉驾”犯罪案件。2012年9月7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办理“醉驾”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对规范执法标准、统一裁判尺度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为了更加稳妥地惩治“醉驾”犯罪,维护公共安全,落实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省委政法委于2016年组织了调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在调研基础上又多次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形成了新的会议纪要。现将该纪要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分别及时向各自上级机关报告。 阅读全文

20160705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出台 《关于建立诉讼与仲裁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3月31日,省高级法院、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就建立健全仲裁与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出台《关于建立诉讼与仲裁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浙府法发〔2016〕7号)。 阅读全文

20160627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家庭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高法民一〔2016〕2 号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其他相关民事审判庭):省高院民一庭经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关于审理婚姻家庭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现印发给你们,供审判中参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实践中如遇到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高院民一庭。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阅读全文

20160509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衔接若干问题的纪要

(2016年5月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633次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企业破产法、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推进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以下简称执破衔接)工作,在总结司法经验基础上,就相关问题纪要如下: 阅读全文

20151207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执行立案时不应要求申请执行人提交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的通知》

浙高法办【2015】82号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立案时,核实裁判文书是否生效的义务在于执行法院。并且,现行法律、司法解释没有明文规定申请执行人负有提交生效证明的义务。这也是省高院《关于出具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的规定(试行)》(浙高法[2011]253号)第一条和《关于适用<关于出具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的规定(试行)>相关问题的通知》(浙高法[2011]345号)第一条的基本精神。因此,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级法院受理执行案件不应要求申请执行人提交裁判文书生效证明。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5年12月7日

20150128浙江省高院审判监督庭《关于审理刑事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现将《关于审理刑事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本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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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7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非诉行政审查和执行若干问题解答(三)》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

《非诉行政审查和执行若干问题解答(三)》已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07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供审查执行中参考。如今后最高院、省高院对相关问题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市中院行政非诉审查庭联系。联系人谭星光,联系电话 87848123。 阅读全文

20150806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国家赔偿工作若干问题的解答(一)》

浙高法办〔2015〕48号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宁波海事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现将《关于当前国家赔偿工作若干问题的解答(一)》印发给你们。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省高院赔偿委员会。 阅读全文

20150128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关于审理刑事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现将《关于审理刑事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本庭。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