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高法民一[2016]3号)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其他相关民事审判庭)、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经联合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四)》。现印发给你们,供裁判中参考。实践中如遇到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浙高法民一[2016]3号)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其他相关民事审判庭)、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经联合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四)》。现印发给你们,供裁判中参考。实践中如遇到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
高法民一〔2016〕2 号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其他相关民事审判庭):省高院民一庭经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关于审理婚姻家庭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现印发给你们,供审判中参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实践中如遇到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高院民一庭。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阅读全文
浙高法鉴〔2016〕2号
为适应我省企业破产审判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和本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浙高法〔2013〕38号)、《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工作规程(试行)》(浙高法办〔2016〕40号)第九条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向省外法院编制的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内的社会中介机构发出备案履职的邀请,并就以下事项通告如下: 阅读全文
注:本文标题发文时间不准确,20141123为本站编辑时间,此文最早见于民商审判研究(微信号:minshang-law),发文时间为20141114。浙江高院意见真实发文时间尚不明确(据同行提供线索可能为2013年12月份发文,但尚无证据佐证),请读者自行甄别采用,特此注。
一、关于商事审判中的刑民交叉问题。
如:在借款人涉嫌集资诈骗侦查阶段,债权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而在刑事判决生效后以民事案件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应如何处理?民间借贷案件中,主债务人涉嫌非法集资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法院认定并判刑后,债权人以已被认定在非法集资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范围内或未纳入刑事处理程序的债权再次起诉的,法院应该如何处理?等。 阅读全文
为依法妥善审理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以下简称调控政策)影响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等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意见。 阅读全文
(浙高法〔2009〕297号) 阅读全文
为规范、公正审理典当纠纷案件,统一裁判尺度,平等保护当户、典当行的合法权益,发挥典当行业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阅读全文
2012年8月7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2)第31次会议讨论通过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