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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1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印发《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浙高法办〔2016〕40号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

现将《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工作规程(试行)》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实践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司法鉴定处、民二庭。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 阅读全文

20160517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邀请省外破产案件管理人社会中介机构备案履职的通告》

浙高法鉴〔2016〕2号

为适应我省企业破产审判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和本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浙高法〔2013〕38号)、《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工作规程(试行)》(浙高法办〔2016〕40号)第九条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向省外法院编制的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内的社会中介机构发出备案履职的邀请,并就以下事项通告如下: 阅读全文

20151216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案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公告 》

公  告

       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决定在我市基层人民法院开展行政诉讼案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工作。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自2016年1月1日起,原由衢州市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由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仍由原管辖法院负责办理。
三、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直接向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2016年1月1日前已经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由原管辖法院审理。

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20140716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宁波市建设金融生态示范区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细则》

为切实优化我市金融生态的司法环境,维护区域金融安全,促进地区金融业健康发展,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就我市建设金融生态示范区工作目标制定本细则。 阅读全文

20120706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指定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温州瑞安市人民法院跨地区划片集中管辖部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通知》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宁波海事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促进经济自主协调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鼓励中、基层法院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跨地区划片集中管辖”的精神,为合理配置知识产权审判资源,进一步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现结合我省知识产权审判实际,指定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温州瑞安市人民法院跨地区划片集中管辖部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