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归档:知识产权

20161207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关于审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相关知识产权审判庭:

为加强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强化对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审判指导,现将我们调研中发现的相关问题梳理汇总并解答如下,供审理案件时参考。 阅读全文

20160705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出台 《关于建立诉讼与仲裁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3月31日,省高级法院、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就建立健全仲裁与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出台《关于建立诉讼与仲裁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浙府法发〔2016〕7号)。 阅读全文

20160630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印发《关于市场开办者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纪要》的通知

浙高法民三〔2016〕4号

本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及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

为明晰市场开办者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促进商品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我庭在对市场开办者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问题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本纪要。现予以印发,请参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庭。

                        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阅读全文

20160201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全审查、实施工作流程的若干规定》

为 进一步依法规范财产保全案件的办理流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浙江省高级 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全担保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浙高法〔2014〕117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保全操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杭中法 (2003)97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阅读全文

20150720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妥善处理知识产权重复侵权行为若干问题的纪要》

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有效遏制重复侵权行为,省高院执行局、民三庭、立案庭就妥善处理知识产权重复侵权行为中审判与执行程序衔接等方案进行专题讨论并达成共识。现纪要如下: 阅读全文

20141105透视中国首例网络侵权“诉前禁令”案

天同诉讼圈(微信号:tiantongsusong)  授权发布

2014年10月10日,最高法有关网络民事侵权的司法解释正式施行,这并非人民法院对网络时代下对公民人身权益保护的首次试水。早在2013 年 3 月 22 日,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法院网事审判庭就发出了全国首例针对网络侵权的“诉前禁令”。今天我们回顾案件始末,与您一起展开网络环境下人身权益保护的新探索。 阅读全文

20140806温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网络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会议纪要》

为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依法妥善审理和执行网络经济案件,促进网络经济发展,优化实体经济环境,维护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我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提供司法保障,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法院有关规定,结合温州实际,经研究形成如下纪要。 阅读全文

20111125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关于商标侵权抗辩事由二十五条司法观点》

为正确审理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准确认定商标侵权行为,根据商标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各级法院的协助下,我庭完成了2011年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关于商标侵权抗辩事由的调研》。现根据调研情况,对商标侵权抗辩事由审查中的相关问题综述如下: 阅读全文

20140701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保全的实施意见》

为规范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保全行为,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审判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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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4宁波中院关于印发《知识产权审判若干疑难或需要统一问题(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知识产权审判若干疑难或需统一问题(二)》已经我院审判委员会第923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供审判中参考。对《知识产权审判若干疑难或需统一问题(二)》中所涉及的问题,如新颁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或者上级法院的相关文件有新规定的,以新规定为准。审判实践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告知我院民事审判第四庭。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