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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5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出台 《关于建立诉讼与仲裁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3月31日,省高级法院、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就建立健全仲裁与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出台《关于建立诉讼与仲裁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浙府法发〔2016〕7号)。 阅读全文

20150311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仲裁执行管辖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本院执行局、立案一庭: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法院仲裁案件的执行,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院审判委员会2015年第2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仲裁执行管辖的若干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实践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执行局。 阅读全文

20091201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民商事案件中法官释明的若干规定》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09年12月1日(第2161次会议讨论通过)

为规范法官释明,切实保障民商事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提高诉讼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