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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0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金融改革大局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

浙高法〔2013〕37号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宁波海事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为服务金融改革大局,引导民间融资阳光化和规范化,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我院制定了《关于服务金融改革大局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民二庭。 阅读全文

20130220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浙高法〔2013〕38号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宁波海事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为适应我省市场化导向企业破产审判工作的需要,我院制定了《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阅读全文

20121225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意见》

(2012年12月25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419次会议通过)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百九十七条和第一百七十九条等规定,现就审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相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阅读全文

20121129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执行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全省各监狱、看守所: 阅读全文

20121109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指定杭州市下城区等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一般涉外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通知》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宁波海事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杭州市滨江区等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批复》(〔2010〕民四他字第4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指定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为审理涉外商事纠纷案件第一审法院的请示〉的批复》等文件(〔2012〕民四他字第32-38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指定杭州市滨江区等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的通知》(浙高法〔2010〕246号)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指定杭州市下城区等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的通知》(浙高法〔2012〕201号),结合我省知识产权审判实际,我院指定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奉化市人民法院、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海宁市人民法院、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上虞市人民法院、永康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一般涉外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阅读全文

20120912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指定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通知》

本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宁波海事法院:

为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优化知识产权审判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规定(试行)》,结合我省知识产权审判实际,指定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阅读全文

20120706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指定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温州瑞安市人民法院跨地区划片集中管辖部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通知》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宁波海事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促进经济自主协调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鼓励中、基层法院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跨地区划片集中管辖”的精神,为合理配置知识产权审判资源,进一步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现结合我省知识产权审判实际,指定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温州瑞安市人民法院跨地区划片集中管辖部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阅读全文

20111027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依法妥善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