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08浙江高院关于审理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浙高法〔2009〕296号
为正确审理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统一裁判尺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审判实践,制定本指导意见。 阅读全文
浙高法〔2009〕296号
为正确审理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统一裁判尺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审判实践,制定本指导意见。 阅读全文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增加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各地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中遇到一些问题,我庭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调研,现解答如下,供审理时参考: 阅读全文
(2012年12月25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419次会议通过)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百九十七条和第一百七十九条等规定,现就审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相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阅读全文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宁波海事法院:
现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浙江省信用中心关于联建共享省公共联合征信平台有关问题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知悉掌握。其中,失信信息的提供,将由省高级人民法院数据中心自动提取;通过内网查询征信平台各类信息事项,将另行通知。工作中应注意做好宣传工作,及时提示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否则其失信信息将被记录和发布。 阅读全文
浙高法(2017)71号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结合我省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 阅读全文
浙高法[2019]108号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宁波海事法院,本院各部门:
经我院审判委员会第2778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践中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阅读全文浙高法[2019]151号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自 2011 年“醉驾”入刑以来,我省各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积极、稳妥地处理了大批“醉驾”案件。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先后在 2012 年 9 月 7 日和 2017年1月17日下发了《关于办理“醉驾”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和《关于办理“醉驾”案件的会议纪要》,对规范执法标准、统一裁判尺度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为了更加稳妥地惩治“醉驾”犯罪,维护公共安全,贯彻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在深入调研会议纪要适用情况基础上,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形成了新的会议纪要。现将该纪要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各自上级机关报告。
阅读全文来源|良翰房地产诉讼(微信号:Real_Property_Lawyer)
注:非文件原文,有原文的朋友欢迎给我们供稿,投稿邮箱pelu@qq.com
11月14日,浙江、江苏、安徽、上海四地高院共同签署《关于加强长江三角洲地区人民法院执行联动信息共享合作的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此次,长三角地区法院执行联动机制的建立,将把中国经济最具活力的江浙沪皖地区联接起来,通过及时、有力的执行,切实维护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为区域的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