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8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不动产登记司法协助执行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法院、国土资源分局(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和中央、省、市各级有关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要求及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规范我市各级人民法院执行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协助执行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要求,结合宁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阅读全文
各区县(市)人民法院、国土资源分局(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和中央、省、市各级有关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要求及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规范我市各级人民法院执行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协助执行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要求,结合宁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阅读全文
一、用人单位自始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要求补缴的,是否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限制? 阅读全文
一、受理
1.城乡规划类案件中恢复原状等申请内容是否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
城乡规划领域中,城管部门作出的“恢复原状”等行政处罚能否申请法院执行?有观点认为,《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中规定城管部门仅有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的执行权,对“改正”或“恢复原状”等为内容的行政处罚决定,如对“破墙开店”、“挖地下室”等违法建设行为的处罚,则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阅读全文
为更好地把握执行中有关刑事犯罪案件的定罪量刑,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维护司法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阅读全文
一、当事人约定由宁波法院管辖,或者合同约定由签订地法院管辖,且合同约定签订地为宁波,基层法院如何确定案件管辖。 阅读全文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适度分权陪审机制的若干意见》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供审判中参考。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8月25日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