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3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环节口供审查工作指引》

高检诉〔2015〕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未检处,军事检察院刑事检察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诉处: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认真总结多年来公诉实践经验,在深入推进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的同时,研究制定了《公诉环节口供审查工作指引》,这对于完善证据审查方式,强化对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的客观性验证,引导公诉人员全面、准确审查、判断、运用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现将该《指引》转发你们,供参考借鉴。各级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第五次公诉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证据审查方式,充分发挥审前过滤功能,确保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

                             2015年7月3日 阅读全文

20150626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辩护律师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阶段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

(2015年6月26日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会议通过)

 

为依法保障辩护律师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阶段执业权利,促进规范司法,维护司法公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检察机关办案实际,制订本规定。 阅读全文

20091201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民商事案件中法官释明的若干规定》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09年12月1日(第2161次会议讨论通过)

为规范法官释明,切实保障民商事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提高诉讼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阅读全文

20150319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交警部门协助法院扣押被执行人机动车辆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公安局《关于强化执行查控系统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根据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与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的协调会议精神,对全市法院执行部门通过交警部门协助扣押被执行人机动车辆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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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4永嘉县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机构开展诉讼保全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创新审判管理体制,践行司法为民,充分发挥诉讼保全制度的功效,切实解决当事人提供诉讼保全担保困难的实际问题,规范担保机构在诉讼保全过程中的信用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当事人申请错误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不良后果,更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上级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审判实践,制定本办法。 阅读全文

20150519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疑难问题的处理意见(一)》

问题一:关于轮候查封期限的起算   

所谓轮候查封,是指对其他人民法院已经查封的财产,执行法院依次按时间先后在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或者在该其他人民法院进行记载,排列等候,查封依法解除后,在先的轮候查封自动转化为正式查封的制度。轮候查封是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查封,查封期限指查封产生法律效力的时间,因而轮候查封无可以起算的期限,轮候查封的查封期限应当自轮候查封自动转为正式查封之时起算。为让协助单位不产生歧义,可在轮候查封裁定中载明“查封期限为转为正式查封之日起两年”。 阅读全文

20150821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试行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担保的通知

浙高法办〔2015〕50号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

为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加强诉讼财产保全,减轻财产保全申请人负担,促进案件审理和执行,根据《关于财产保全担保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浙高法〔2014〕117号) 要求,经研究,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提供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担保予以认可,并自通知 收到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限为六个月。试行期间,请加强沟通,建立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互信机制,进一步完善担保方式。试行中有什么问题,及时报省高院。 阅读全文

20150806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国家赔偿工作若干问题的解答(一)》

浙高法办〔2015〕48号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宁波海事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现将《关于当前国家赔偿工作若干问题的解答(一)》印发给你们。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省高院赔偿委员会。 阅读全文

20151023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官尊重律师的若干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官尊重律师的若干意见》已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第1003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基层法院、各部门结合实际工作,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阅读全文

20151106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甬中法〔2015〕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现将《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