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归档:诉讼

20150128浙江省高院审判监督庭《关于审理刑事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现将《关于审理刑事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本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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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7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非诉行政审查和执行若干问题解答(三)》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

《非诉行政审查和执行若干问题解答(三)》已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07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供审查执行中参考。如今后最高院、省高院对相关问题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市中院行政非诉审查庭联系。联系人谭星光,联系电话 87848123。 阅读全文

20151106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甬中法〔2015〕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现将《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阅读全文

20151023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官尊重律师的若干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官尊重律师的若干意见》已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第1003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基层法院、各部门结合实际工作,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阅读全文

20150806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国家赔偿工作若干问题的解答(一)》

浙高法办〔2015〕48号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宁波海事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现将《关于当前国家赔偿工作若干问题的解答(一)》印发给你们。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省高院赔偿委员会。 阅读全文

20150128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关于审理刑事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现将《关于审理刑事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本庭。 阅读全文

20150310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视对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使用工作的通知》

浙高法〔2015〕26号

本省各中级人民法院: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七条对此作了进一步规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证据材料,经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使用前款规定的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法庭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时,审判人员可以在庭外核实。” 阅读全文

20151126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关于审理强制医疗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增加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各地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中遇到一些问题,我庭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调研,现解答如下,供审理时参考: 阅读全文

20150821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试行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担保的通知

浙高法办〔2015〕50号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

为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加强诉讼财产保全,减轻财产保全申请人负担,促进案件审理和执行,根据《关于财产保全担保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浙高法〔2014〕117号) 要求,经研究,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提供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担保予以认可,并自通知 收到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限为六个月。试行期间,请加强沟通,建立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互信机制,进一步完善担保方式。试行中有什么问题,及时报省高院。 阅读全文

20150311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仲裁执行管辖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本院执行局、立案一庭: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法院仲裁案件的执行,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院审判委员会2015年第2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仲裁执行管辖的若干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实践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执行局。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