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目录归档:宁波中院

20131111宁波中院关于印发《关于刑事案件庭前会议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本院各刑事审判部门:

现将我院制定的《关于刑事案件庭前会议的若干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各地在审判实践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刑三庭。 阅读全文

20131108宁波中院关于印发《民事审判若干问题解答(第四辑)》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民事审判若干问题解答(第四辑)》已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第922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该《解答》印发给你们,供审判中参考。各地在审判实践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民一庭。 阅读全文

20131025宁波中院关于印发《关于涉外商事审判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一)》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关于涉外商事审判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一)》已经我院审判委员会第920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对本解答中涉及的问题,如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上级法院相关文件有新规定的,以新规定为准。实践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告知我院民事审判第六庭。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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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4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工作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阳光司法,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网络司法拍卖质效,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工作规程(试行)》及《关于明确网拍工作格局调整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宁波法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阅读全文

20131015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解答》

一、职工在同一单位先后发生两次工伤,且两次工伤的伤残等级不同,现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按两次工伤分别支付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否支持? 阅读全文

20130830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解答

1.租赁房屋未取得产权证,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答:除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租赁合同无效情形外,一般不应仅以租赁房屋未取得产权证而认定租赁合同无效。房屋权属证书虽系权利人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但未取得产权证并不意味着“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房屋的行为无效。 阅读全文

20130718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非诉行政审查和执行若干问题解答》

一、受理

1.城乡规划类案件中恢复原状等申请内容是否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

城乡规划领域中,城管部门作出的“恢复原状”等行政处罚能否申请法院执行?有观点认为,《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中规定城管部门仅有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的执行权,对“改正”或“恢复原状”等为内容的行政处罚决定,如对“破墙开店”、“挖地下室”等违法建设行为的处罚,则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阅读全文

20120705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疑难问题解答》

1.肇事车辆的车主和驾驶员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也未提交答辩状和相关证据,致使车主与驾驶员之间的法律关系无法查清时,如何确定赔偿责任主体?

答:肇事车主和驾驶员怠于应诉,致使两者法律关系无法查清时,由驾驶员和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阅读全文